其實,那天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:
坐在桌子的一端,我清楚感受到自己的內心為之一震,隨之而來的彆扭和挫敗感讓我幾乎就要窒息。當那個一直對我不錯(而我也誤以為他對我有好感)的男人說,他其實有對象了。
對我而言,自尊心受損比什麼都還嚴重。整個晚上,他貼心地幫我倒茶遞茶杯、不時用眼角餘光偷偷瞄我(甚至有幾次,他的視線停留了好久)、我說的笑話和我做的梗,他的反應比誰都還熱烈、坐在我旁邊的時候,我們的手臂有好幾次都碰在一起,但他並沒有避開......這種種跡象,怎麼可能是我誤判?我突然很羞愧,簡直想找個地方躲起來。手提袋裡放著替他買的飲料,錯過了拿出來的時機,頓時顯得尷尬萬分。原來打從一開始,我就在犯錯。如今,果然還是不要拿出來得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