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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來,這篇算是上次那篇的延續,故取了一個奇怪的標題,原本打算把上次那篇刪掉,但如果這篇打得還可以,我就打算把上次那篇保留下來這樣。

我想說的是,我發現我就某方面而言,算是有很嚴重的自我中心。跟林黛玉超像的!不只什麼東西都要,還只要別人沒有的,一旦自己喜歡的東西落到別人手上,我就不喜歡了,因為那種「特別」的感覺就沒有了啊。我不管啊,就是只能我有,如果要分享、要公平,那我會口裡倔強地說著不要,轉過身卻流下眼淚。

在做出選擇的當下或者就後悔了,但我是絕對不會承認的

我的一些行為,連我自己都感到害怕。每個星期固定幾天,一起吃晚餐或消夜,到底會是誰先被制約?每個晚上聊天,經常是生活瑣事偶爾是心情分享,說不定早就已經變成習慣?不見面的時候就想找機會見面,見了面又捨不得分開,老是找藉口使手段拖延時間,我為什麼變得那麼卑微?

我想我不會愛你,因為......。

我好像變得膽小了,也許是被上次失敗的經驗所綁架,我開始亦步亦趨,往前走兩步就要倒退一步,這樣在意的心情是喜歡嗎?是真的真的喜歡嗎?我好像也變得神經質了,從來都是,最害怕被忽略、最害怕那些心有靈犀全是我的想像,你會不會,看到我的真心卻把它輕易丟棄?

這難道就是喜歡?憑什麼這樣就說是喜歡?

我以前認為的喜歡非常簡單,一個星期裡總有幾天想見到他,真見上了,便開心到整個人像飛起來一樣。他喜歡的東西我也開始喜歡,開始模仿他說話的方式,開始反覆揣測著,什麼樣的行為會討他歡心、什麼樣的行為又會被他討厭呢?像這樣,每天都在腦袋裡上演無數次小劇場。

是否你也有和我相同的心情?或者,你已心有所屬?

他說的話也許更迷人,所以待在他身邊的你總是笑得特別開懷,你是否察覺?他也許和你有更多共通點,沒對我說出的「唯一」,你不經意為他脫口而出,你是否察覺?他其實也喜歡你,和別人在一起的時候,他並不會這樣熱情和主動,你是否察覺?

如果你喜歡我,可不可以不要同時對別人好?

或許我會因為這樣,而沒有勇氣繼續「喜歡」你,雖然我不知道這樣的情感究竟能否稱得上是「喜歡」,但我的在意,可不可以請你不要不在意?

當一個人為另一個人忐忑、為他亂了陣腳的時候,是不是就已經輸了呢?

想念、期待,偶爾患得患失。委屈、不安、偶爾使不上力。

我的感情,為何總帶點破壞性呢?得不到的就毀滅。

我想是因為,我真的沒辦法忍受,更沒辦法承認,自己也有那種時候,一投入就過了頭,甚至放下驕傲和自尊。放下驕傲和自尊,聽起來好像很美好,但我就做不到,怎麼就那麼難呢?

我的笨拙,你是否看在眼裡?那是我,曾經心動的痕跡。我想我不會愛你,因為我的自尊好高、驕傲好多;可是我又突然好想愛你,因為對你的牽掛越來越多。人的理性似乎總是跟情感背道而馳啊。這樣的我,是否就差了一點呢?假如我更坦率一點、然後放下所有防備,會不會你就更喜歡我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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