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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難得在這個時間更新,實在是因為不吐不快,故發一短文作為發洩。

我一向覺得自己的直覺很準,尤其是在判斷喜歡來喜歡去這種事情上,更是極少失準。我認為,要揣測一個人的心思本質上就是非常困難的,然而,喜歡一個人是一種很特別的情緒,說穿了就是一翻兩瞪眼,喜歡就喜歡,不喜歡就不喜歡,看自己總是不準,因為不夠客觀,然而看別人,卻十分容易辨別!

開場白講完了,以下是不負責的碎碎念。

大約是從那句貼心的問候開始的,我無止盡的懷疑和小心眼。我和他同時在一起的時候,你不再給我最多的關注和反應,你不再待在我身邊無論何時。不過最討厭的恐怕是,為了這一切感到不開心的我吧。想起林凡那首歌,真的,你的快樂與我無關我就不快樂。兩個都是我在意的人,感情不能用「讓」,但我現在真的有一種好強烈的感覺,好想轉身跑走。

我好怕想起當年的那件事,我知道沒有人跟我搶,或者,這根本不算「搶」?

原來我不是積極主動,而是沒有安全感,只想趕快確認關係,想起蜜蜜的那篇文章,我的行為果然幼稚的像小孩,不花時間去思考眼前這個人到底適不適合自己,也不去思考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歡對方,只一心想要把對方喬到很喜歡自己。

幼稚、幼稚、幼稚!我真的可以再幼稚一點!

感情上幼稚的人,一時之間好像也很難變得不幼稚,只好在幼稚和成熟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,為自己設下底線。我的底線是,怎樣的人怎樣的個性都好,只要我愛你,你也愛我,而且給我最多最多的關注,只給我......

吼!!!決定再看一次蜜蜜啦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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